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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发展: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
来源: | 作者:pmo20f1eb | 发布时间: 300天前 | 15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住房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。新中国成立70年来,我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,城镇住房制度、法规政策、供给模式、设计建设等均发生了历史性变革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,向着住有所居的目标一步步迈进。

  筒子楼的记忆

  新中国成立初期,我国城镇住房十分短缺。由于当时政府资金不足,新建住房需要一定时间,对现有住房的统筹安排成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。彼时,城市里的许多人都住在瓦片平房里,缺少独立卫生间,公共厕所数量也很有限。

  数据显示,1950年,全国城市住房存量总面积只有4亿平方米,城市人口6169万,人均住房面积5.5平方米,住房条件十分简陋。但在低租金福利分配制度下,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多、回收少,住房建设发展缓慢。到了改革开放初期,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约6.7平方米,仍有近一半城镇居民无房可住。

  筒子楼是那个时代的记忆。每个单间大约只有十几平方米,三代人挤在逼仄的房间里,生活和居住非常局促。这种砖混结构的楼房一般有三五层,每层都有狭长的楼道或简易的外走廊,楼道里常年光线昏暗,空气里弥漫着厕所的气味。

  据著名学者杨绛回忆,1977年她和丈夫钱钟书住在单位分配的筒子楼里,“南北二墙各裂出一条大缝”,当时的居住条件可从中窥见一斑。

  破冰之问:房子可否成为商品

  1978年10月20日上午,邓小平同志视察北京前三门新建的公寓住宅楼。据随行人员回忆,当时邓小平询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,现场的同志没有人敢回答。但这一问却为此后的住房制度改革破了冰。

  1980年4月,邓小平同志提出住房商品化的构想。随后,我国启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,先后进行了鼓励个人和单位集资建房、公房出售、提租补贴等改革试点。1980年6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批转《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》,允许私人建房、买房和拥有自己的住房。1982年,试行公有住房的补贴出售。1988年1月,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会议,启动了“提租补贴”试点。1991年6月以后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》部署,采取分步提租、积极组织集资合作建房、新房新制度、发展住房金融业务等多种措施,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。

  这一阶段,诸多实践纷纷迈出“第一步”。1979年10月15日,中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——广州“东湖新村”获得政府批准并开始动工。1980年1月8日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——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。1985年4月,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南油集团85户“人才房”发放我国第一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。1988年4月,在宪法修订中“禁止土地出租”被改为“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”,随后《土地管理法》也做出了相应的修改。

  1990年,上海房改方案出台,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。1991年,住房信贷业务起步,建设银行、工商银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。这些实践和政策的出台,为此后开展的住房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。

  住房制度改革持续深化

  1994年,国务院出台《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》,明确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,实现住房商品化、社会化。在积极推进租金改革、稳步出售公房的同时,开始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,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,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。

  1998年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,城镇住房制度开始进行根本性改革。之后,我国逐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,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突破性进展,使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,住房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,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不断释放,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,商品住房逐步成为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主要渠道,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。

  自此,中国住房制度迈入全新的时期。随后,城市土地出让全面实行招拍挂的制度逐步建立,城市土地稀缺性凸显。短期内诸多助推因素使中国房地产进入发展的快车道。其间我国住宅和房地产投资以及市场交易额,平均每年增幅都维持在两位数以上。

 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,我国城镇人口迅速增长,住房需求持续上升,商品住房价格不断上涨,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渐凸显。2008年,我国大规模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,加快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。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,解决了大量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、外来务工人员、新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。

 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。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发展指明了方向。要坚持“房住不炒”的定位;坚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这“两个体系”;坚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;坚持调结构、转方式;保持政策的连续性、稳定性,防止大起大落。

  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。70年住房发展砥砺前行,人民居住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不断深化的住房制度改革,正在让百姓的安居梦照进现实。

摘自 《中国建设报》 2019.09.18 陈月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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